办理条件:
通过我司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员工且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流动人员开具调档函的申请材料
1.《人才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网下载)
2. 当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如当月缴交社保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的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 深圳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原件;
4.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5. 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开具调档函,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深圳户籍流动人员档案投递的申请材料
1. 送档人身份证原件;
2. 密封完好加盖原档案单位骑缝章的档案袋;
3. 单位专人送档需提供送档介绍信(加盖单位章)、送档人当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4. 新办毕业生接收手续的人员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介绍新原件、报到证原件;
5. 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递交档案,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根据个人需求按上述“申请材料”准备所需材料,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大厅1-7号窗口受理。
(二)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受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批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即时出具调档函,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如申请深圳户籍流动人员档案转递的,经受理窗口核准后,即时存档。
(四)办结
审批通过后,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直接受理流动人员人士档案委托保管手续,领取流动人员服务协议及调档函;申请深圳户籍流动人员档案转递的,申请人在受理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协议及档案转递回执单。
(五)结果反馈
申请人凭调档函到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动手续,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的,申请人可自行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的“在线办事-到档查询”栏目确认到档情况。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